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现场信息审核及材料准备说明

2023-08-16 10:32:00

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现场信息审核及材料准备说明

按照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统一安排,我校将于8月24日、25日进行现场审核,网上初审已经通过的不再参加现场审核(家长提前登录“爱山东APP”查询初审结果),详细安排如下:

一、审核时间安排

8月24日上午8:00—11:30  五矿万境水岸小区

8月24日下午1:30— 5:00  龙城国际、水岸龙庭小区、御景龙城小区

8月25日上午8:00—11:30  龙泉小区A区、B区、C区

8月25日下午1:30— 5:00   统计汇总数据

二、审核地点

学校阅览室。

三、审核注意事项

1、适龄儿童父母(仅限一人)带齐相关材料参加,全过程务必保持安静。

2、没有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的,请监护人提前下载“爱山东”APP自行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,完成网上填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审核。

3、信息采集期间信息填写不符合标准的,请提前修改好信息或删除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进行信息采集。

4、户籍生房产地址是龙泉A、B、C小区的,在填报报名信息时,如果在网上报名系统中“房产地址”选项信息选择的是“XX村”等的,请自行登录报名系统将“房产地址”选项信息更改为拆迁协议中安置的房屋地址。

5、请监护人自行准备牛皮纸档案袋一个,将所要提交留存的材料放入档案袋内,封皮做好记录。

6、审核材料期间,监护人尽量使用绿色出行方式。如需驾车,车辆一律停在校外规定车位,听从学校人员安排,不得妨碍交通安全。

7、进入学校规范言行举止,不得吸烟、吐痰,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,对妨碍招生工作的行为,学校将依法采取措施。

8、适龄儿童父母提供的“无房证明”等房产部门开具的房产证明,开具时间须为8月14日-8月25日之间。

9、审核所交复印件材料无论什么情况一概不再退回。

四、审核对象

(一)符合以下条件的“铁路西”适龄儿童(户房一致和有户无房生源):

1、年满6周岁(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,含8月31日);

2、适龄儿童具有“铁路西”户籍并在“铁路西”范围实际居住。

(二)符合以下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(有房无户):

1、年满6周岁(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,含8月31日);

2、适龄儿童父母(监护人)在”铁路西”范围有私有产权住房并实际入住;

五、审核办法

(一)户房一致生源和有户无房生源(龙泉派出所户籍)

主要审查:

1、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户口本(索引页、户主页、适龄儿童页、父母页,共5页),查看原件(留存复印件);

2、监护人(父母)身份证,查看原件(留存复印件);

3、“中心”范围内房产证明,查看原件(留存复印件):

拆迁后已安置的、已拆迁未安置的,同时出具:由所在社区出具证明材料(负责人签字)、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;父母无房证明原件;

未拆迁的,同时出具:由所在村委出具证明材料(负责人签字);父母无房证明原件;

已购房的,提供监护人的房屋证明(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)且实际入住;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,需提供监护人的购房合同(实际入住)和购房原始发票;

4、入园入学儿童接种查验证明原件(留存原件);

5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(留存复印件)。

6、夫妻结婚证原件(留存复印件),无结婚证提供儿童法定监护人的相关证明。

(二)有房无户生源(“中心”范围城区购房)

主要审查:

1、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户口本(索引页、户主页、适龄儿童页、父母页,共5页),查看原件(留存复印件);

2、监护人(父母)身份证,查看原件(留存复印件);

3、“中心”范围内房产证明,查看原件(留存复印件):

监护人的房屋证明(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)且实际入住;

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,需提供监护人的购房合同(实际入住)、购房原始发票;

小产权房买卖,需提供监护人的房屋买卖协议(包含手印、身份证号、购买人签字),由所在社区出具证明材料(负责人签字);原房主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,房款收据等,父母无房证明原件;

4、入园入学儿童接种查验证明原件(留存原件);

5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,查看原件(留存复印件)。

6、夫妻结婚证原件(留存复印件),无结婚证提供儿童法定监护人的相关证明。

六、特殊情况处理

按照泰安高新区关于2023年招生意见中特殊情况处理需提供证明材料。

1、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,报名时需提供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(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),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。

2、关于三代同住子女入学。适龄儿童、少年及其父母与祖父母(或外祖父母)同住,且三代户籍在同一户口簿,父母需开具无房证明,经学校查证属实,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予以接收;儿童父母另有合法房产的,依据儿童父母房产位置入学。

3、拆迁房原房主已过世,该房的子孙需提供合法继承该房产的证明材料,且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无房证明,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予以接收。

4、关于拆迁安置家庭户籍生入学问题。提供户籍(若用祖辈房产的,要三代在同一户口本上)和父母(或儿童祖辈)安置协议(或村居证明),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予以接收。

5、户籍生三代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,儿童父母应提供建成区其他位置无房证明,如果在建成区有私有房产,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,按照房产地址所在片区就近入学。

6、关于外来务工(经商)子女入学问题,没有私有房产的,根据高新区2023年招生意见,统一安排到水泉小学。

咨询电话:0538-6620216   0538-6620118。

电话接听时间:  上午 : 8:30 – 11:30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下午 : 2:00 – 5:00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泰安市实验学校万境水岸小学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3年8月12日